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工作,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并完成面相全体学生、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进行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