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栾川县*****邓线(潭卢线)旅游公路提升工程(*期)项目(*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S244三邓线(潭卢线)旅游公路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栾川县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2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92
项目代码:2401-410324-04-01-833634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3343434.00元,其中一标段:9609264.00元;二标段3734170.00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S244三邓线(潭卢线)旅游公路提升工程(一期)项目(二次),该工程起点位于潭头镇古城村与G344相交处,终点位于重渡沟收费站交叉口南侧。路线整体南北走向,全长约25.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现状路面病害处理,整体加铺沥青面层;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边坡防护、景观绿化进行综合提升改造。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8、工 期:90日历天/标段
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但不可重复中标,若同时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1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2021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栾川县城君山东路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科技产业园9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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