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梨坪铸造园*期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4年9月**日至9月**日挂牌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挂(*步)3号 | 地块位置 | *步镇桐岔村 | 土地用途 | *类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受让单位 | 周宁*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周自然资规〔****〕**号文件及《关于周宁县******-**-A-**地块开发建设的补充说明》 |
地块编号 | ****挂(*步)4号 | 地块位置 | *步镇桐岔村 | 土地用途 | *类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元) | *** |
受让单位 | 腾宏(福建)特种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周自然资规〔****〕**号文件 |
备注:1.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动工建设、*年内竣工。
2.梨坪铸造园*期3号地块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周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周宁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3.土地竞得人需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做好竞得地块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
4.工业项目按照《福建省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执行。
*、公示期:***4年9月**日至***4年**月5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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