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安审批招标(****)**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衡水市安平县境内,西起杨各庄村,东至信口村。
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分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总长度为**.****,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6个区域,总面积为**.***㎡;人工湿地工程包括3个区域,总面积为5.***㎡。
5 、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6 、工 期:设计:1个月。施工:**个月,养护期*年。
7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给排水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财库【****】**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年 ** 月 ** 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至 **:** ,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
6.1不组织,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联系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安平县内
电 话:李朋辉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榕花街吉美购物广场北宏伟综合楼***室
电 话:***********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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