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第*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管护站生活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库尔勒新华路**号上林苑高层6号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州住建大厦**楼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第*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管护站生活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预算总金额: ******
*、 废标理由:
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废标。
*、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春竹,巴图巴艺尔(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惠玲,吐尔逊阿依,刘振义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州住建大厦**楼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库尔勒新华路**号上林苑高层6号楼4楼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