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B(****)****-***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智能托盘微型产业集聚区共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期)监理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河路交口西南国际车城诚挚大厦B座6-办公**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智能托盘微型产业集聚区共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期)监理
服务范围: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智能托盘微型产业集聚区共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期)监理,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3#厂房、门卫室及室外附属,建筑面积*****.**㎡。本项目主要为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智能托盘微型产业集聚区共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期)提供监理服务。
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胡昌飞、李道田、王娜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上派镇公祭堂项目监理;(2)****年瑶海区校园维修改造及改扩建项目监理;(3)中国雕塑学会艺术馆监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水景怡和花园7栋***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与**公路交叉路口向北约**米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水景怡和花园7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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