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财采决【****】1 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英德市空子水库灌区等7宗灌区量水设施设置项目(*次)
*、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湖南威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环南路格林春天
被投诉人1:英德市水利局
地 址:广东省英德市金子山大道农林水大厦
被投诉人2:广东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号华茂广场(办
公楼*)**层**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英德市空子水库灌区等7宗灌区量水设施设置项目(*次)(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公告的标的名称错误;未按法定要求分别公告中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公告的中标产品非产品品牌,而是公司名称,存在与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的情形。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本项目的实际要求不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投书事项3: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该项目发布的结果公告更正依然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写的问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不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中部分投诉无效,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鉴于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合格有效的供应商不满足*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责令废标,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中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英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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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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