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号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 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标段);2.2建设地点:朝阳镇灯塔村;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朝阳镇灯塔村村内新建边沟*****。
2.4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总控制价为:*******.**元,其中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提供连续*个月(****年**月至****年**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 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 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年内(****年**月**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 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 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 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2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电话:****-*******
招标人:***********
地址:宝清县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6号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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