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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北京项目部房山区乡镇供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商混采购 公告内容:
第*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房山区乡镇供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第*批)第*标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房山区乡镇供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第*批)第*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胜天渠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拒马河左岸,设计长度**.*****,起点为*渡值班室,终点为张纺水厂。0+***至4+***段为浆砌石结构,渠道净宽3.**,净高**;4+***至**+***段为浆砌石结构,渠道净宽**,净高**,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修复胜天渠渠首*渡铅丝石笼坝区(铅丝石笼坝坝顶和坝坡的混凝土面层修复、最上面2层铅丝石笼的修复;铅丝石笼坝下游铅丝石笼护底的修复;绿化、浆砌石护坡、路面、栏杆等修复;闸门启闭机更换等);修复胜天渠渠首和**处渠道及渠道护坡;修复沃德酒庄段渠道及渠道防渗;修复闸门及配套设施;修复值班室及配套设施;渠道清淤;修复*河口渡槽桥墩;修复安全监测及视频监控设施等。 实际开竣工日期从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资质的设备租赁供应商资质,中交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01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号铭海中心1号楼-2、7-***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泰达大街支行 账 号:************ ****年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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