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津河灌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化市津河灌区。津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5*亩,实际灌溉水田面积4.5*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5*亩,全部为自流。近3年(****~****)年灌溉面积稳定在2.5*亩,本次延续该规模,即现状有效灌溉面积为2.5*亩的规模。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对津河灌区干渠**+***至**+***段进行防渗护砌,总长*****。对灌区渠系进行标准化建设,提高灌区运行管理水平。
2.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立项技术成果;其他设计成果满足业主项目进度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实施方案编制以及其他勘察设计的全部服务内容(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设计、征占地前期工作及后续综合勘测设计)等技术服务。
2.7招标控制价:项目批复后勘察设计费的**%。(报价时相关专项技术服务费按照各自投资概算中批复的费用取相同*分比计)。
2.8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测绘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5人及以上,包括: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施工概算,技术人员各1人,设计人员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3年8月-**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6 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招 标 人:*******************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号世财滨江音乐花园小区4栋1号3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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