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红寺堡城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红寺堡城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红寺堡城区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中门口、扬黄路东侧、民族街-罗山路、北高速、定武高速出口北侧及全龄友好型社区公园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 ㎡。建设主要为:场地平整 *****.5㎡,苗木栽植 25980 株,绿篱及地被 ***** ㎡;种植土回填*****.***?,渣土外运 *****.***?,场内土方平衡 **** m?,地形塑造 ***.2 m?;透水混凝土铺装 ****.**㎡,混凝土铺装****.**㎡,面包砖铺装 ** ㎡;雕塑、景观亭、廊架以及坐凳等;灌溉面积 *****.5 ㎡,针对不同区域采用不同节能节水灌溉方式;金水街*中门口及扬黄路东侧安装景观灯具,其中金水街*中门口增设太阳能庭院灯 ** 盏、扬黄路东侧项目区增设射灯 ** 盏及构筑物外轮廓灯带等;对设计范围内的苗木进行为期2年4个月的养护管理,养护措施包括修剪、浇水、涂白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年6月-****年9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年红寺堡城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标段:****年红寺堡城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罗山花园东侧约***米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期2号公建楼
邮编:******
联系人:**
电话:0***-*******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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